今日我去了投基哥一票,純粹是為了增加花生指數,而結果鐵頭仁當選,又谷高投票率,失敗。
若何俊仁認為對他喊一下口號就是「暴力式民主」,我也要回敬一句民主黨,他們似是「民主霸權」。
2009年底我曾於獨立媒體撰文,建議如果民主黨甚或其他自稱「泛民」的黨派無從判斷市民對五區辭職變相公投的支持,可以按照07年「民間特首選舉」的模式進行「是否支持『變相公投』民間公投」,如此可讓市民直接參與決策民主派採取什麼策略爭取民主。
如果民主黨認為當日的五區公投是獨斷獨行分裂泛民,這句評語不是也可以應用於今日民主黨私自宣布參選特首作為他們的爭民主策略而迫其他泛民幫他們抬轎嗎?我只看見港九各區都是何俊仁的橫額,民主黨作為發起初選的團體之一,理應以宣傳初選的時間地點為重點,或同時為兩個候選人宣傳,又或泛民初選委員會應該規定兩人的宣傳橫額位置應該均等,民主黨及公民黨等應借出橫額位置予馮檢基。
沒有類似的公平競選規則,只不過是兩個政黨比動員能力,結果是當然民主黨理所當然得到群星拱照。利用自己的資源優勢包攬民運策略的話語權,也就是我所說的民主霸權,那就自然招徠人家向霸權宣戰;但容我補充一句,你有自由宣戰狙擊民主黨,但做得沒教養兼硬膠,如自己註冊個叫「泛民」的社團然後叫自己做主席然後話人侵權之韋托特,我無意包容。
但我反而在意所謂的泛民選委的意向。首先,泛民初選機制並沒有公布他所提及按機制會提名的選委名單,以便公眾監察。而更重要的,是如果民眾有權決定他們提名誰,為何不更進一步,將自己充當為一張按市民意願投票的選舉人票,讓市民充權呢?
我的建議是,在小圈子投票的前一日,再做同樣的選舉,以決定所有泛民選委投票三個特首候選人中的哪一個或投白票。也就是說,如果選舉的結果是唐英年得票最多,所有的泛民選委也得投票得他。我覺得好處在於:
一、豬狼相爭,泛民選委的二百來票是關鍵少數,如果按照何俊仁的邏輯,參選是要迫豬狼作承諾,那前提是讓豬狼知道他們有機會得到泛民選委的支持,而泛民選委的投票意向卻是全權由市民投票結果決定,哪他們落區拉票豈非弄假成真?
二、此先例一開,他日的提名委員會也可如法炮製,或可弱化甚至架空提名委員會所設的限制,當然這也要看特府是否又老起面皮再在其組成明目張膽做手腳;
三、令民間辦的選舉或公投更具權威,有助日後在其他議題向政府施壓。
我知道我如此建議,是顯然會「鞏固小圈子選舉的合理性」,但泛民選委當中不乏有我認識之人,我忍不住要提點,因為我不相信哪些所謂泛民大佬會有魄力執行我的建議,如此也讓我所認識當上選委的朋友,再好好看清楚哪班大帝現在所做的,是為了民主運動還是政治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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