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2日 星期四

香港加入中華民國的理據

近日港人在台灣報章登廣告,大公文匯比低級更低級的打手,立即將之扣上「港獨」帽子。莫說主流民意不會相信這種文革式的指控,多得梁振英的「紅」與「黑」治港大法,今時今日講「港獨」,可能更符合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所言的「創新思維」:面對香港社會的文明和法治被蠶食殆盡,而無望透過普選建立具有政治倫理的政府,改易主權就是港人必須思考的命題。

身為中聯辦的宣傳文體部部長,而不知何時也成為樹仁大學客座教授的郝鐵川,上月曾於報章撰文,大言相駭《香港無權獨立行使「民族自決權」》(刊於2013年8月10日《明報》),卻被知名博客蕭少滔迅即踢爆錯引聯合國文件(見《聯合國怎樣看「自決權」》;2013年8月19日「輔仁媒體」),郝客座教授致今也沒有撰文反駁,看來是默認錯誤,獻醜不如藏拙。這點自知之明,是當今中共各級幹部當中所罕見的,值得讚賞。

為表示對郝客座的敬意,我就以他的立論為基礎,嘗試提出「創新思維」。郝客座在文章中表示「國際法不承認『民族分離』,根本原因是『分離』與聯合國的宗旨和目的相違背,與國家的主權和領土完整相對立。」總而言之,就是香港不能「分離」祖國。但香港就只有一個「祖國」嗎?香港的主權為何一定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而不可以是中華民國?

大家不要以為這是天方夜譚。自馬英九於2008年當選,前總理溫家寶已經明確表示,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甚麼也可以談。那麼香港歸入中華民國管轄,為甚麼不能談?中華民國在李登輝主政後,到現在曾作出七次修憲,將有效實施統治的地區,即自由中國地區,定義為臺、澎、金、馬。港人大可要求民國政府再增修憲法,讓香港加入自由中國。香港可是現任民國政府總統的出生地呢,在中華民國之治下建立香港市,可謂順理成章。就算不建市,於中華民國憲政內,縣長也是普選產生的;作為「香港縣」,港人能享有的自主性,也比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區好得多。更重要的是,港人除了可以直選香港市或者香港縣的首長外,還可以直選中華民國的總統?請問中華人民共和國,何時可以給港人直選國家主席?

所以敢問郝客座以及張主任,港人為何不可在沒有分裂祖國的前提下,選擇將主權歸於中華民國?難道你們反對「九二共識」?反對包含臺、澎、金、馬的自由中國地區是中國的一部份?我建議我們應該再次在台灣報章登廣告,懇請台灣同胞支持接納香港成為中華民國的一部份,結合力量,對抗大陸化。

2013年9月2日 星期一

帶上護照去佔中

周融連日來為「幫港」而出聲,結果看似為佔中稍提升支持人數,例如他預言佔中發生會使樓價跌兩成,我認識許多三十前後的專業人士,聽完之後都非常雀躍,由觀望變為積極考慮投身佔中運動。周融最近又拋出「佔中發生就離開香港」的論調,也很大程度鼓舞了佔中參與者的士氣。

只是話說回來,就事論事,周融等人之所以要為沉默多數發聲,當是一副共赴港難誠動天地的心腸,卻原來其口中所謂的大難一到即各自飛,留下港人歷劫,那又如何當得起推動沉默大多數發聲的初衷?然則「幫港」的英譯為 Silent Majority Hong Kong,簡稱 SM‧HK,這是否屬西諺云之佛洛依德說漏嘴,反映他們潛意識期許中共跟他們(港人)應存在某種S與M的關係,筆者才疏,未能判斷,看來要請城中才子(如陶傑)好好分析,開我等市民之民智也。

早前國教家長關注組召集人陳惜姿撰文,文章題為〈驪歌再唱〉,指出身邊許多友人,此刻眼見香港前途黯淡,不得不認真考慮移民,上世紀九十年代移民潮之歌看會再次奏起。也許那些港人計劃移民的動機,與周融不盡相同,但客觀效果,也是丟下香港這個死局,讓香港大多數沉默且「貧賤不能移──民」的港人承受。

當然,每個人也有選擇自己安身立命之地的權利,我自己也是當年千萬家庭移民的其中一份子,中學時期被送往加拿大,唱了當地國歌宣誓效忠英女皇,看來我沒有什麼資格指責別人移民的決定。然而,佔中如果發生,我卻會袋好護照走進中環,被捕之時,會立即要求領事館介入,好讓外國勢力積極干預中國內政。相對於退無可退的港人,我這種擁有外國國藉有後路可走少數,是否更應該走出來站在最前,嘗試在挽救這個亂局而獻一點微力?在驪歌再唱的今天,會有多少有外國護照的港人,能與我一起組織「外國公民佔中連隊」,我期待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