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0日 星期六

陳雲‧民主黨‧提名權‧連橫計

劉慧卿與何俊仁相繼拋出當初李柱銘收回的「底線方案」,而早前林煥光以「私人身份」和他們會面,而張文光到前港督府又吃過梁振英親手栽種的茄子,幾件事情之間有否因果關係,有待傳媒在這個周末發掘。但當何劉二者皆成為網絡上的是日菊花之際,反而令我重新思考早前使我疑一惑的謎題。

與黃毓民及其熱血系統合流的陳雲,在書展期間接受訪問,忽然提出「提名委員會最合理的是由全體立法會議員擔任」的主張。要知道黃毓民是以提名委員會有違「全民制憲」原則,作為退出「人民力量」的導火線,陳雲反拋出上述主張,實在耐人尋味。而在昨日何俊仁在信報的專訪刊登後,陳雲更再次撰文,表明「不採取好民提名的方法......選舉委員會的成員由全體立法會議員組成」。陳雲口中所一直撻伐的那阻擾香港普選的真正罪人的美帝代辦的賣港港奸民主黨,卻與陳雲「不採取?公民提名」的主張有所互通,我開始思索背後有否相互聯繫的線索。

我開始推想,如果以立法會提名特首,如何能夠符合中共的目標,即是在一個可控的情況下選出特首?當我讀到陳雲寫道: 「最好是等待二〇一六年立法會改選之 後,用當選的議員組成選舉委員會。即使二〇一六年的立法會選舉,功能組別仍在......」情形開始清晰了──留意陳雲寫的是選舉委員會,不是提名委員會!如果仍然是小圈子選舉,那又如何至少在字面上符合普選的定義?有一個辦法可以做到:規定特首必須由直選的立法會議員出任!換句話說,不會設立特首選舉,市民只能選立法會,然後由立法會議員間互選出特首,亦即行英式的內閣制選舉。列名特首必須由直選議員出任,那這個特首從提名到當選,都可完全符合普選的定義了!但由於有先在2017普選特首、再於2020普選立法會的原則規限, 2016就不必廢除功能組別,於是建制派仍 然是立法會內的多數,變相中央就可以直接欽點2017的特首!而按去年立法會配票的成功經驗,要送一個中共欽定的Prime Minister入議會(到時特首作為北京在港的 首僕也是名實相符),就算這個人毫無地區 人脈甚至選舉經驗,也是毫無難度(如謝偉俊)。

而通過這個方案,必須要有手握五票的民主黨參與。今屆立法會三分二通過政改要47票。所謂「建制派」有43人,減去不投票的曾主席,就是42人。42+5,條數清楚不過。民主黨為何要支持這方案?他們有堂堂正正的理由。民主黨可以說成功爭取到雙普選路線圖,只要2020廢除功能組別,雙普選便真正來臨了,而他們現在的底線是「微調提名委員會組成」,如果2016提名特首的是由一半經直選產生的立法會擔當,民主黨也可以用大幅民主化提名機制來邀功。而最重要的是,在內閣制之下,議員可以名正言順被邀入閣當部長,到時將一兩個位置留座予民主黨絕無問題(如張文光做教育部長)。去到決定2020立法會的普選辦法時,中共當然可以關人:一是中聯辦種夠票,配以改劃選舉,保證建制派過半而全面直選,未種夠票也可以繼續在普選的定義耍花樣,保留功能組別有備無患,再者即管讓你反對派否決方案,但特首已經是「直選」產生......總之,就是冇得輸。

夠厲害吧,但這連橫計還有一個最毒辣的效果──瓦解佔中。試問提出這個實行內閣制普選的願景,反對派可有反駁的理論嗎?如果反對派接受了這個前設,則爭取真普選的戰場,將後移至諮詢2020政改的時候,那麼明年就沒有佔中的迫切性了。這個一箭三雕的計謀,一可解決普選爭議,二可繼續欽點特首,三可瓦解佔中,你是中共,你有不採納的理由嗎?而計成之日,陳雲成為國師,也就當之無愧了。當然,這是我的大膽假設,至於小心求證,就要求諸於野了。只是,當大家繼續追剿民主黨的同時,可別忘記招呼陳雲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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