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3日 星期三

違反「愛國愛港」定義的民建聯方案

在政圈浮沉日久,漸漸發現西環對香港建制派政團的操控,並非一條鞭法如臂使指的方式。簡單地說,中聯辦大部份時候不會有清清楚楚的指示給民建聯,而就像基本法一樣,只講出一些大原則,甚至是摸稜兩可的說話,要對方心領神會。這除了是因為共幹的語言基因,也是西環馭下迎上保護自己的必然動作,若然北京怪罪下來,也可將辦事不力之罪卸予「愛國愛港」力量。當然也有例外,譬如特權法查港視發牌一役,是梁振英最後一刻將西環綁上賊船,所以才要清楚指示謝偉俊等人投棄權票,不能有半分含糊。

之所以說上這些背景,是由民建聯提出的政改建議方案,完全錯誤領略聖旨,壞了北京大事。 北京要透過提名委員會,嚴控何許人可出閘供港人普選,意旨路人皆見。如果你是張曉明或王光亞,你想如何調控輿情,彰顯中國共產黨仍是進步無私的統治集團?那就是要本土港共提出更保守的方案,才顯得北京並沒有收緊所有空間,寬宏大量得很。因此,如果民建聯懂得為臣之道,理應提出下列建議:

一、陳方安生與李柱銘到美國見副總統,內地媒體已明言那是「挾洋自重」,中共對於「外國勢力借香港作為反華基地」一直念茲在茲,提名委員會更不能受外國勢力滲透。因此,民建聯如果真正站在「愛國愛港」的立場,早應該建議──

提名委員會委員必須是沒有外國國籍的中國香港公民

二、 要確保「普選」出來的特首「愛國愛港」,最重要的因素,當然是要有「愛國愛港」的選民。但現在香港青少年對祖國認同感低落,還生出學民思潮這等被「破壞派」利用來反對「國民教育」、任性使氣的惡少,到2017年學民這一輩全部夠秤做選民,那還得了?既然當選的立法會議員以至特首,都要宣誓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為提高新一代選民「愛國」意識,民建聯應該建議──

新登記選民必須到民政署, 宣誓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才能正式獲得選民資格
(年滿六十五的長者則可獲豁免)

三、特區政府強調,中央政府對特首當選有實質任命權,那為何對特首候選人沒有實質任命權?政府在政改諮詢文件當中,竟沒有提及如何應對沒有人參選特首,或提名委員會沒能讓一人成功出閘的情況,民建聯應該在這方面補遺,建議立法列明──

在提名委員會無法提名至少一位行政長官候選人,中央政府可任命若干名候選人,供港人普選

現在,民建聯所提出的方案,如果與政府最終提出的方案非常類近,則是嚴重的利敵行為。首先,民建聯亮出了北京的底線,洩露軍機。再者,政改問題北京要有絕對的主導權,即是要做主角,民建聯想自己提出的方案獲得通過,獨攬「成功爭取」的最大功勞,那是喧賓奪主,不分莊閒,大逆不道之至。以習總上任以來所展示的鐵腕作風,民建聯看來將要面對的政治代價,可不是頂幾晚痰罐那麼簡單。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